【导读】为积极引进中高端人才,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,北京人才公寓项目就是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。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吗?答案当然是不,下面是关于北京人才公寓申请的详细内容。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与流程

【受理部门】当地的人才公寓管理处
【办理时间】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30
【咨询电话】59958081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条件

以家庭为单位,由人才提出申请,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属于《北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》规定的人才。
2、到北京创业或与北京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。
3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京内无住房。
4、所在单位为北京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北京办理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。
5、申请人需自首次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,2年内提出申请。即2015年9月以后(含9月)在北京首次缴纳社保的人才。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所需资料

1、按要求填写的《申请表》;
2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;
3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;
4、申请人身份证(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)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;
6、本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,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;
7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流程

1、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要求填写《北京人才公寓申请表》,并准备其他申报材料。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北京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》,报送上级单位进行复审。
2、产业园区内用人单位(不含各园区管委会)的申请人员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进行复审,其他用人单位(含各园区管委会)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。
3、复审结果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排序,提出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。申请人排序的依据为:
(1)第六层次以上人才足额进行配租。
(2)对于第七层次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,如果申请人数少于剩余房源数,则进行足额配租;如果申请人数多于剩余房源数,则通过摇号确定配租人员。
4、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审批通过后,对拟享受租金优惠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发放配租通知单,申请人持配租通知单与房产经营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,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。如有异议,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,情况属实的,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。

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

1、根据人才所属层次,分别对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、80平方米、70平方米、60平方米、50平方米、40平方米、30平方米的租金优惠。
2、优惠部分租金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80%收取,超出优惠部分租金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。
3、入住人才公寓时须缴纳2个月房租金额的押金,退出人才公寓时返还(期间不计算利息)。
4、人才公寓租金收缴采取按月收取的方式,由银行代扣。

【导读】为积极引进中高端人才,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,北京人才公寓项目就是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。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吗?答案当然是不,下面是关于北京人才公寓申请的详细内容。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与流程

【受理部门】当地的人才公寓管理处 【办理时间】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30 【咨询电话】59958081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条件

以家庭为单位,由人才提出申请,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 1、属于《北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》规定的人才。 2、到北京创业或与北京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。 3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京内无住房。 4、所在单位为北京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北京办理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。 5、申请人需自首次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,2年内提出申请。即2015年9月以后(含9月)在北京首次缴纳社保的人才。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所需资料

1、按要求填写的《申请表》; 2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; 3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; 4、申请人身份证(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)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 5、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; 6、本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,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; 7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北京人才公寓申请流程

1、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要求填写《北京人才公寓申请表》,并准备其他申报材料。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北京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》,报送上级单位进行复审。 2、产业园区内用人单位(不含各园区管委会)的申请人员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进行复审,其他用人单位(含各园区管委会)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。 3、复审结果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排序,提出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。申请人排序的依据为: (1)第六层次以上人才足额进行配租。 (2)对于第七层次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,如果申请人数少于剩余房源数,则进行足额配租;如果申请人数多于剩余房源数,则通过摇号确定配租人员。 4、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审批通过后,对拟享受租金优惠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发放配租通知单,申请人持配租通知单与房产经营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,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。如有异议,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,情况属实的,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。

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

1、根据人才所属层次,分别对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、80平方米、70平方米、60平方米、50平方米、40平方米、30平方米的租金优惠。 2、优惠部分租金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80%收取,超出优惠部分租金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。 3、入住人才公寓时须缴纳2个月房租金额的押金,退出人才公寓时返还(期间不计算利息)。 4、人才公寓租金收缴采取按月收取的方式,由银行代扣。

人才公寓实行归口申报原则,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由本系统主管部门归口申报,各企业用人单位由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归口申报。

申请人需填写《人才公寓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5),提交到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。

(二)初审

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写的材料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统计表(用人单位)》(附件3)一式一份,随同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归口单位。

(三)复审

各归口单位对提交上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并填写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汇总表(主管部门)》(附件4)一式一份。于2019年6月15日之前将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交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。

(四)资格审核

由区住保事务中心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房产核查,并委托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进行社保核查,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人才层级认定,分别在《人才公寓申请表》(附件2)和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汇总表》(附件6)上签署意见。

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将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汇总表》(附件6)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
(五)摇号公示

人才公寓实行归口申报原则,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由本系统主管部门归口申报,各企业用人单位由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归口申报。

申请人需填写《人才公寓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5),提交到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。

(二)初审

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写的材料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统计表(用人单位)》(附件3)一式一份,随同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归口单位。

(三)复审

各归口单位对提交上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并填写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汇总表(主管部门)》(附件4)一式一份。于2019年6月15日之前将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交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。

(四)资格审核

由区住保事务中心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房产核查,并委托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进行社保核查,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人才层级认定,分别在《人才公寓申请表》(附件2)和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汇总表》(附件6)上签署意见。

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将《人才公寓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汇总表》(附件6)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
(五)摇号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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